一、项目名称:市政维修材料
花岗岩路沿石采购
二、采购单位: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
1. 采购规模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项目要求
市政维修材料花岗 1 批 381200 详见“商务要求”
岩路沿石采购项目
2. 采购清单
品目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控制单价 总价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1 花岗岩路沿石 m 1000 700*300*200mm 113.6 113600
2 花岗岩路沿石 m 1000 700*300*100mm 77 77000
3 花岗岩路沿石 m 1000 600*300*200mm 113.6 113600
4 花岗岩路沿石 m 1000 600*300*100mm 77 77000
合计: 3812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书面证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购方式:挂公司网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七、评标办法:
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人在采购预算和控制单价以内分别自主报价。评标时按所有投标单位中总价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总价报价最低者有两家或多家单位,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中标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 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八、评标标准:
按(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九、技术要求:
1.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及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及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3. 投标人须提供品目的产品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否则,作该项无效投标处理;
十、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采用报价最低价中标法。招标控制总价为381200元,投标人按不高于控制单价和总价自主报价,投标人每项均需填报,漏项视为废标。
2. 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运输、装卸、利润、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及其附属所有费用的包干价。
十一、投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
2023年5月5日下午4点前将投标报价书(报价书需注明投标项目)递交至南昌青山湖区京安路寰宇万象公园内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一楼处,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5870006156。
十二、投标人需出示的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报送材料时,投标报价单为最终价格依据,与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应资质证明一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十三、投标保证金交付:
1.
投标人需在公告期内(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5日16: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至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财务部指定帐户,转帐时需注明交纳的公司名称及交纳事项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报价单位的名义转帐至我公司帐户,不得以现金或个人的名义交纳(户名: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银行名称:江西银行京东大道支行;帐号:791913354600069)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无息退回支付投标保证金帐户。
4. 中标单位若不响应中标通知,其保证金不返还。
十四、质量等级:合格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企业网站上发布。
十六、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七、开标地点:南昌青山湖区京安路寰宇万象公园内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一楼
十八、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昌高新区内)。
2.供货期:7日历天
(1)具体的供货数量、供货日期,采购人提前5天通知为准;
(2)根据采购人通知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1天内完成;
(3)在服务期限内达到计划采购量合同自动终止。
3.验收:货物送达采购人指点地点后,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验收时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格后双方签字,签订正式《验收表》。
中标人送送现场的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且由采购人下达通知书退货;第二次发生送达现场的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期间按招标人的调度进行,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到招标人指定的高新区项目地点。
4.付款方式: 货物按时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凭签署的《验收表》支付实际总供货物款的80%,三个月后支付剩余的97%,剩余3%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1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付款前乙方需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全部货物到齐且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6.违约条款:(1)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证明文件、技术文件、业绩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可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永久纳入采购人材料供应商黑名单。
(2)成交供应商在指定的交货期内,应该按照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按时供货到现场。成交供应商每延迟一天交货,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延误第1-6天,每天扣除合同总额的2%违约金,延误第7天开始,每天扣除合同总额的3%,最高总额可扣除标额的20%。如成交供应商延期交货,违约金达标额的20%,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在扣除成交供应商20%违约金后对其延误到货所造成的实际各项损失另外追加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名誉损失、材料设备租赁费用损失、工人人工窝工费和现场管理人员工资损失等)。
(3)材料进场后验货、施工期间若发现材料未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且未能在供货期内及时解决、更换,视同为未到货。
(4)材料使用期间,若发现材料未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视为产品严重质量缺陷,可拒绝收货。
7.技术标准和质保期限:中标人(卖方)所供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详见采购技术要求);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发出邮件或书面通知函24小时内无条件调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中标人所提供材料质量等问题导致工期延误,中标人须承担相关误工、罚款等所有费用。
8.违约责任:若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延迟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周。一周按7个日历天计算,如果中标人迟交两周后,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追偿索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名誉损失、工人人工误工费损失等。
9.其他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接受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青山湖区京安路寰宇万象公园内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一楼
联系人:熊立
电话:0791-88280508 熊先生,联系电话:1587000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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