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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促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 发布时间 : 2010-8-11 17:44:38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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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油网消息:中国化工报9月20日消息 按照国家五部委刚刚发布的出口退税调整政策,从9月15日开始,共有400多种税则类石油和化工产品在出口时的退税额分别受到影响。其中,有50种将取消出口退税,多达385种的出口退税降低到11%,只有7种产品的税率提高到17%。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国家这一政策的调整将极大地影响国内石油和化工产品的出口格局。

    在被取消出口退税的50种产品中,除了19种农药中间体以外,都是资源性产品,包括国内正在大力开发的用于燃料的浓度大于80%的乙醇、天然硫酸钡、天然粗硼酸、天然气、液体石蜡和重质液体石蜡、石油沥青、沥青页岩、油页岩及焦油砂等。而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石油和化工产品中,包括145种塑料及其制品,225种合成纤维及其制品,这些也都是资源型产品,很多都是石油的下游产品。而提高退税率的主要是重大技术装备、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如塑料薄膜电容器、永磁体、部分维生素及其衍生物。

     据了解,我国从198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其目的主要是鼓励产品出口。此后,国家多次通过改变出口退税比例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按照五部委的解释,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目的是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从这一变化中看出,国家明显在限制高能耗、资源型产品的出口。

     据了解,去年我国石油和化工产品合计出口额达563.9亿美元,其中化工产品出口为465.1亿美元。与“九五”末相比,出口额增长154.5%,年均递增20.5%。但是,出口产品主要靠的是资源和价格优势。虽然业内对此早有认识,但仅靠市场的力量很难改变这一局面。国家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有望通过税收杠杆促使石油和化工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企业出口产品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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